请按照《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评定办法》(南晓院学【2013】09号)要求,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资助对象:全日制本科生中学习刻苦、品德优良、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。
资助标准: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,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500、1000、1500元三个档次发放。
资助名额
学院 | 人数 | 金额 (万元) | 学院 | 人数 | 金额 (万元) |
教师教育学院 | 114 | 11.4 |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| 23 | 2.3 |
文学院 | 16 | 1.6 |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| 79 | 7.9 |
外国语学院 | 28 | 2.8 | 音乐学院 | 27 | 2.7 |
资讯传播学院 | 0 | 0 | 美术学院 | 19 | 1.9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 0 | 0 | 澳门百老汇剧院官网 | 20 | 2 |
社会发展学院 | 30 | 3 | 行知学院 | 4 | 0.4 |
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| 74 | 7.4 | | | |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申请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
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;
有抽烟、酗酒、赌博、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;
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;
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;
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;
遇休学、转学、退学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。
评定发放程序
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据实填写《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一)。
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,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将《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汇总表》(附件二)报学生工作处审核。
申报截止时间:2014年12月31日
校学生工作引导委员会审批,确定受资助者名单,由学工处统一造册,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。
附件1: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.doc
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
2014年12月17日